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创立,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
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学校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省长王卓超兼任院长和党委书记,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公安和政法3个教研室,开设政法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收普通大专生两个班146人。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干部。
1961年贯彻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公安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文革”动乱,学校被迫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1972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与江西
江西警察学院印象(5张)政法学校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公安、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同年4月,国家计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各级公安学校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的联合通知》,分配给该省每年招生150人,当年实际招生235人,其中公安专业194人,司法专业41人。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干部轮训工作暂时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学校增设检察专业,当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牌,同年10月,省政府同意将江西省政治学校公安班改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增设劳改工作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生100人,由省劳改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1981年以后,学校同时挂三块牌子,即: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政法学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共设公安、检察、司法和劳改工作四个专业,这是中专办学的鼎盛时期。
1983年,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江西省政法学校(后由省司法厅成立省司法学校)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划归省司法厅领导,另择地址新建。省人民警察学校中的劳改工作专业划归后成立的江西省劳改工作警察学校。成立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署办学,担负训干和招收普通中专生的双重任务,归省公安厅领导。
1984年9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归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由省公安厅主管,厅党组成员张景和任党委书记,粱立栋任校长,校址设在南昌市青云谱路79号。开刑事侦察、治安管理3个专业,设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和公安管理学3个系。1985年首届招生191人(其中干部专修科86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适应省公安事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安教育体系的形成,为培养输送公安高级专门人才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开创了江西公安教育的新局面。
2010年2月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0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确认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注:江西警察学院印象图册资料来源于学校官网
院系机构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安全管理系、交通管理系、法律系、人文管理系、体育系、职教部等9个教学系部和学生工作处、警官培训处、成人教育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等16个行政管理部门。
警官培训中心
江西警察学院警官培训处(江西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是江西省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训练基地,2003年12月学校机构改革时,公安管理学系改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警官培训处和江西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2004年和2005年相继举办了由公安部授权举办的第一期和第二期江西省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首次任职培训班,开创了江西省警察培训工作新局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3年,校党委决定并报省公安厅批准在新校区规划200亩土地,建设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相对自成一体,一次性能同时容纳500名学员的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基地建成后,将极大地提升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基础建设的水平和层次,为全省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学科专业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英语(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等9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等15个专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2013年6月25日,江西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同意江西警察学院举办成人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批复》,同意该院举办成人高等本科学历教育,首批开设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和法学等4个本科专业,自2013年开始招生。
2013年7月3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公布,该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入选江西省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刑事科学技术” 项目入选江西省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院党委书记:余升淮
教授56人,副教授86人,硕士博士140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2013年 7月5日,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名单的通知》该院三门课程被评为2013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这三门课程分别是朱炜教授主持的《刑法学》、辜静波教授主持的《应用文写作》和涂敏教授主持的《计算机应用》。
交流合作
2011年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斯文本科技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与省内外公安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局互动,校企互动协作关系。
人才培养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恢复学历教育以来,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学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
学位建设
评定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研究,批准该院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通过委员会主席、委员组成名单。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从2013年起,按照《江西警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开展学士学位审议、评议和咨询工作
所授学位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
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授工学学士学位;
信息安全授理学学士学位;
英语授文学学士学位;
社会体育授教育学学士学位。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下设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三个课题组,该科研平台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成立的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刑事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据2013年学校官网显示,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校长:程小白
上发表论文88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4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20项(其中省部级奖23项);立项课题172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8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43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学报期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馆藏资源
截止2012年,图书馆有各类馆藏纸质图书67.3万册,基本形成以公安、政法类学科为主要特色,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兼备,公安政法研究资料收藏较为丰富的馆藏特色。
校训:忠诚奉献 知行合一
江西警察学院现任领导 | 校党委书记 | 余升淮 | |
党委副书记 | 校长 | 程小白 | |
党委委员 | 纪委书记 | 张明海 | |
副校长 | 陈九龙,周忠伟,周木岚,赵武、 蒋熙辉 |
江西省公安学校 | 屈绍建、张阜民 |
江西政法学院 | 王卓超 |
江西政法干部学校 | 李斌、董殿生、张景和 |
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 | 梁立栋、陈文治 |